武汉工商学院自考本科助学班

武汉工商学院再获“湖北省文明单位(校园)”称号

近日,中共湖北省委发布《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7—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单位(校园)的决定》(鄂文〔2020〕98号),武汉工商学院荣获2017-2019年度“湖北省文明单位(校园)”称号,这是学校第二次获得该项荣誉。

今年9月,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《关于评选2017-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单位(校园)的通知》。在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的指导下,学校宣传策划部积极参与评选工作,撰写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自查报告,对照文明校园测评细则,牵头开展各项支撑材料的收集、梳理、上报等工作,通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,学校再次获得该项殊荣。

一直以来,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,把精神文明创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不断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,巩固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成果,实现创建工作与高质量发展双促进、师生文明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双提升。

在2017-2019年度的创建过程中,学校筑根基强信念,加强思政教育引领力;守初心担使命,强化党建工作领导力;崇师德树新风,突出身边榜样感召力;育新人显特色,拓展文化品牌影响力;生态好环境优,厚植环境育人感染力;举旗帜强阵地,提升阵地育人导向力,使学校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深入,政治保障坚强有力,文明风尚常驻校园,校训精神深入人心,各项事业蓬勃发展。学校涌现出“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”何欢,“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”魏凡,“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”获得者朱轶,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曲光浩,“湖北省抗疫先进个人”历樟仙,“湖北省师德先进个人”张晓骏,“湖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”成员罗杨,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脱贫攻坚奉献奖”获得者库尔班·铁木尔,2019“荆楚好老师”徐郑冰,“长江学子”梅文超、章崴、陈谦,“武汉市文明市民”张莉等师生校友。

学校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,不断深化校园精神文明创建和绿色校园建设,汇聚奋斗“十四五”、奋进新征程的强大力量,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,加快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,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应用型工商大学而不懈努力奋斗。